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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岗位范围
发布时间:2015-07-18        浏览次数:79        返回列表

 依照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那么用工单位在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用工单位涉及被派遣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也要向被派遣劳动者告知或公示。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逐步予以规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没有将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纳入适用范围.....